《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坚持“两个”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3月10日,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和刑法修正案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条款。认真分析2017-2020年安全事故类型、风险指数及其原因,安排部署2021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会议由新兴投控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新市政执行董事罗志强主持。新兴投控副总经理,高新市政支部书记、总经理、高新市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出席。高新市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小组成员参加。各部门副职及主管、安全管理部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绵阳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5年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绵阳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绵高安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要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群众和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至上的思想,切实增强安全生产防控意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新兴投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结合高新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高新市政行业特性、风险类别、风险等级、易发指数等,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梳理,形成排查整治台账清单,明确职能职责、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抓紧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会议强调,高新市政全员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切实增强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各级安排部署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组织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条款”解读内容。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和国家从法律层面对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处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当前,中央、省、市、区各级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已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鉴于高新市政所属行业呈现出户外道路交通作业、高空作业及井下作业等安全风险特性,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高新市政全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为契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策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宣传、贯彻、落实等方面工作,务必将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理念内植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公司要加强党对生产安全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促稳定的关键作用,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以及新兴投控工作安排。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纪检、监察、工会、法务人员务必依纪、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职能职责,监督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全力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安全管理部(安办)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认真编制各类安全风险防控预案和工作措施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及所属部门应分别履行各自分管领域、本部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紧紧围绕高新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专项整治三年计划及近期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去年“8.24”一般淹溺事故整改等重点工作,将安全生产职能职责贯穿于各领域、各层级、全过程和每一个最小工作单元。要充分利用管理体系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各部门抓紧梳理排查本部门安全风险隐患,明确责任划分、整改措施、验收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年报、季报、月报,周报以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要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引进配置专业的安全技术人才。要强化督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动态研判、评估和防控工作,综合运用依法治企、作风纪律整治、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防控、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纪检监察、奖惩办法等多种工作机制,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态势,构建企业安全生产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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